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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启动》,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此次可申报1个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参照《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启动通知及实施办法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8)。

一、项目说明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于2006年设立“促进与美大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自2018年起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项目的执行工作。为进一步明确项目目标定位,自2019年起该项目名称调整为“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范围面向理、工、农、医及以上学科的交叉领域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各单位申报时应聚焦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体现学科优势与特色,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推动示范作用。

2、项目申报的国外合作机构应为世界一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

申报时中外合作机构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合作协议

3、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除本项目外的其他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资金分担机制,亦请在申请材料中详细说明。

三、项目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科研机构于11月10日下午4:00前向国际事务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word版(附件2)

2)双方合作协议签字版(外文及中文翻译件

3)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jbjlk@sdu.edu.cn(邮件主题:***学院/所/中心 2021年度加澳新拉美项目申报材料)。

四、项目评审及录取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于2022年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咨询:王岩65337

国际事务部

2021年10月25日

原通知链接:http://oatest.sdu.edu.cn/sdu_cms.jsp?messageId=5e293c53-ec3e-459e-bf49-fcfbf30ce2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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