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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和认定“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学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7 点击数:

各学院:

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山大教字[2008]85号《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文件的规定,从2009年起“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由各学院承担,认定工作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望各学院接通知后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按照文件规定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记分原则,做好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1、《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一式一份)

2、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材料验完后,原件退还给学生,只留复印件)

3、复印件须完整,如,发表的论文等须有杂志的封皮、目录和论文内容。

4、材料装订要求:第一页:《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后面为材料复印件,在左上角订好。

二、认定要求:

1、学院学术委员会的认定意见填写在《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中“学院认定意见栏”中。学术委员会主任填写认定意见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 获得学分的所有信息汇总到《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中,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

二、报送材料要求:

学院公示完毕,学生没有异议后,请于427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及材料复印件。

2、加盖学院公章的《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到sunfj@sdu.edu.cn处。

三、学校公示和公布

教务处将对全校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和审批,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7天。公示没有异议后,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正式以文件的形式公布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

联系人:孙凤举

联系电话:88364706

教务处

200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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